贵州轮胎取得应诉巴西对华农业轮胎反倾销调查胜利
发布时间:2015/09/22 作者: 无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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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6日,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贸易保护局(“调查机关”)在巴西《政府公报》上刊载公告,宣布终止对进口自中国的农业轮胎的反倾销调查,并不采取任何反倾销措施。
2015年6月29日,巴西调查机关发起对中国农业轮胎的反倾销调查。此次调查由巴西轮胎产业协会提起。涉案产品为农林车辆机械用斜交轮胎,涉案产品的南方共同市场海关编码为4011.61.00, 4011.69.90, 4011.92.10, 4011.92.90, 及4011.99.10。
本案立案后,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代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黔轮胎A,000589.SZ)进行了积极的应诉。本案由杨晨、徐铮律师及孙瑶会计师主办,于2015年8月代表贵州轮胎向调查机关提交了反倾销问卷答卷,9月初提交了《替代国及正常价值抗辩》以及经过公证和认证后的官方文件。在立案后到9月初,金诚同达及其巴西合作律师同调查机关进行紧密沟通,就申请人申请书中存在的各类瑕疵问题(如:替代国选择及使用替代国价格构造正常价值)提出评论意见。调查机关就这些问题要求申请人提供回答,但申请人未及时完整回答。因此,调查机关决定终止本次调查,并于2015年9月16日正式在巴西《政府公报》上刊载该公告(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