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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锦兰:建议化解过剩产能推动转型升级(两会)
发布时间:2016/03/16    作者: 无    来源: 本站 订阅

“要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制办法,通过严格环保、能耗、技术标准,倒逼过剩产能退出,加快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锦兰在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济效益低下的“僵尸企业”不退出,产能过剩矛盾就不能根本化解,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就难以实现,只有退够才能进够。

作为一名企业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刘锦兰十分关注中国制造业的发展。投资是拉动中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经历了高速发展之后,中国经济正饱尝其带来的“副作用”——产能过剩。刘锦兰通过调查发现,目前,产能过剩不仅在钢铁、煤炭、水泥、建材、石油化工等传统行业凸显,近年来更是扩大到光伏、风电等新兴行业。

刘锦兰认为,这些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但难以顺利退出的“僵尸企业”,占用了大量资源,带来产能过剩,阻碍了转型升级步伐。比如,“僵尸企业”经济效益低下,却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本、能源、劳动力等资源,导致资源无法向收益更高的部门流动,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又如,一些地方政府出于稳定考虑,为了维持“僵尸企业”生存,持续为“僵尸企业”输血,甚至为他们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导致不公平竞争,甚至可能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再如,“僵尸企业”背负大量负债,如不能及时处置,将会导致银行不良信贷资产增加,加上企业间债务链情况复杂、问题严重,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刘锦兰建议,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要理性面对改革的阵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倒逼作用,让“僵尸企业”尽快顺利退出。在实际操作中,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要制定更加严格的政策规定,特别要严把项目审批关,对那些打着规模经营的旗号变相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坚决禁止,对那些面临亏损仍“一哄而上”的项目必须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清理,对那些长期亏损、资产负债率高、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僵尸企业”必须坚决用产权转让、关闭破产方式加快清理退出。对“僵尸企业”在依法依规关停淘汰的同时,要正确处置好企业的用地,通过转让转产等方式盘活存量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优质企业、重点项目腾出发展空间。

采访中,刘锦兰还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畅谈了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探索与思考。他说,兴达钢帘线是一家传统的钢企,现在已经到了发展航空胎、高速胎、沙胎钢帘线等高端产品的阶段,但是仅靠自己的技术团队攻关还需一段很长的时间。所以,今后企业将坚持两条腿走路,加快“走出去”步伐。一方面,将洽谈收购德国一家企业,直接占领钢帘线生产技术的最前沿,为兴达向高端市场转型升级提供保证;另一方面,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的战略机遇,到泰国等东南亚地区布工厂、抢市场,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