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要求对来自韩国、泰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卡车轮胎产品(以下称“被调查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对来自越南的被调查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1.申请人
本案申请人为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
之前对中国轮胎产品双反调查的申请人也是USW。美国商务部和ITC曾应申请人的申请对来自中国的相同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该反倾销调查原审已于2015年8月结束,目前正在进行第四次行政复审调查。
2.被调查产品
本次反倾销调查的被调查产品为乘用车和轻卡车轮胎产品。被调查产品的英文描述如下,中文翻译仅供参考。
本次被调查的乘用车及轻型卡车轮胎为橡胶制新充气轮胎,其尺寸适用于乘用车或轻卡车,包括但不限于轿车、旅行车、运动型多用途车、小型货车及厢式货车以及公路用轻型卡车。被调查产品可以含内胎、不含内胎、是子午胎或非子午胎,且其销售市场可以是原配胎或替换胎市场。
进口时轮胎的侧壁上有符号“DOT”可证明轮胎符合安全标准。轮胎尺寸标记上可能带有以下前缀或后缀:P–乘用车轮胎,LT–轻型卡车轮胎。此调查涵盖所有前缀为“P”或“LT”的轮胎以及所有后缀为“LT”的轮胎。但是,只要轮胎的尺寸适合乘用车或轻型卡车,不论其胎侧标记中有没有“P”或“LT”或任何其他前缀或后缀,其都是被调查产品。适合乘用车和轻型卡车的尺寸包括但不限于轮胎和轮辋协会年鉴中所列出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尺寸。
无论是否已装在车轮或轮辋上,所有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都是被调查产品;但组合体中的车轮或轮辋不是本次调查的被调查产品。
下列轮胎不是被调查产品:(1)赛车轮胎;(2)不是新的橡胶充气轮胎,包括再生轮胎和翻新轮胎;(3)非充气轮胎,例如实心橡胶轮胎;(4)备用轮胎:(5)特种轮胎;(6)越野轮胎。
被调查产品的USHTS进口税则号为4011.10.10.10、4011.10.10.20、4011.10.10.30、4011.10.10.40、4011.10.10.50、4011.10.10.60、4011.10.10.70、4011.10.50.00、4011.20.10.05、4011.20.50.10、4011.90.10.10、4011.90.10.50、4011.90.20.10、4011.90.20.50、4011.90.80.10、4011.90.80.50、8708.70.45.30、8708.70.45.46、8708.70.45.48、8708.70.45.80、8708.70.60.30、8708.70.60.45和8708.70.60.60。上述税则号仅供参考,不能决定被调查产品的范围。产品是否涉案,以被调查产品范围描述为准。
3.调查期间
美国对韩国、泰国及中国台湾地区反倾销调查期间预计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对越南反倾销调查期间预计为2019年10月1日到2020年3月31日,对越南反补贴调查期间预计为2019年全年。
4.涉案国家
5.涉案金额
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列举的被调查产品涉案金额如下。